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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引进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的有关规定 |
| 编辑日期:2007-6-26 作者/编辑:管理员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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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,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,现就我区引进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作出如下规定: 一、指导思想: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深化教育改革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和市、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,根据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择优引进一批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,逐步建立一支适应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素质优良、业务精通、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。 二、引进原则、范围和条件 (一)引进原则 1、坚持编制余额以内的原则; 2、坚持实际需要、择优聘用的原则; 3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 (二)引进范围 中小学在职教师。 (三)引进条件 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 2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师德师风好; 3、教育教学业绩突出,教改科研能力强;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; 4、初中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小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; 5、年龄一般4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 6、县(区)级以上拔尖人才、教坛新星、学科带头人、市级以上优秀教师、省市级优质课一、二等奖获得者及师范类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。 三、引进岗位 初中、小学各学科。 四、引进程序 (一)报名 7月1日至7月31日,应聘人员持本人简介、相关证明材料(含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、县区级以上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、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公开出版的著作等)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。(地址:合肥市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汇口,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1楼,电话:5597672) (二)审核 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。 (三)体检 经审核合格者,择优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人选与招聘岗位数等额。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中的有关项目进行。体检不合格的,依次递补。 (四)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、考核。 经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 (五)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。 (六)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,报区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,与聘用单位签订编内聘用合同,其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,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。 五、本规定解释权归蜀山区教育局。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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